中国居民境外收付外汇免申报金额从5000美元提升到1万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形成《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
一般来说征求意见都会得到实施。看来是一个利好民生举措。
对照目前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调整境内居民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涉及资本项目管理、货物贸易进出口核查、代发工资类和涉外收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内的四类业务人民币收付款间接申报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提高了居民个人通过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免申报金额,从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提高至1万美元以下(含1万美元)。
也就是说,对单笔交易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1万美元)的居民个人涉外收付款,实行限额下免申报,居民个人申报主体可免填涉外收付凭证(含纸质凭证和电子凭证)中的申报信息。